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新宁通报2起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

    信息发布者:贵贱贤愚
    2019-06-12 14:05:28    来源:邵阳廉政网   转载

    新宁通报2起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

    发表日期:2019-06-10作者:来源:新宁县纪委监委访问次数:57


    日前,新宁县通报了2起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典型案例:

    1、新宁县种禽繁育中心主任周后其、会计蒋芳明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。周后其、蒋芳明分别在任县种禽繁育中心主任、县种禽繁育中心会计期间,以发放计划生育、门前三包、通讯等补助的形式冒领财政资金12600元,其中周后其违规领取6600元,蒋芳明违规领取6000元;以缴纳企业年金的名义,伙同他人,私分国有资产99520元,其中周后其分得60864元、蒋芳明分得38656元;利用职务之便,违规领取辞职期间工资,其中周后其领取了52322.4元、蒋芳明领取了4000元;且二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。2019年5月,周后其、蒋芳明分别受到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其违纪款分别予以追缴。

    2、新宁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原场长陈旺生、会计李良红、原出纳徐艳萍冒领侵占民生资金问题。陈旺生、李良红、徐艳萍分别在任县鱼苗鱼种繁殖场场长、会计、出纳期间,对该场违规发放手机及2014年党员E信通费和违规发放2016年、2017年计划生育、门前卫生三包、通讯费、交通费等补助共计47697元,负有直接责任,且陈旺生领取17899元,李良红、徐艳萍分别领取14899元;以缴纳医疗保险金、养老保险金名义,私分国有资产37492.2元,其中陈旺生分得12497.4元,徐艳萍分得12497.4元,李良红分得12497.4元,且三人还有其他违纪问题。2019年5月,陈旺生、李良红、徐艳萍分别受到政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其违纪资金分别予以追缴。


    责任编辑:邵阳市纪委监委宣传部】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